诽谤案和解 新浪向李亚鹏道歉

来源:太阳报   2007-07-14


李亚鹏因不满北京新浪网报道捏造故事,指他不满王菲不想再生孩子而与她协议离婚,文中的「花心」、「偷吃」及「有前科」语带诽谤,令他有感人格及名誉受严重伤害,精神上又造成巨大压力,而向北京新浪网进行法律诉讼,要求道歉及赔偿。

就此案件,在北京市人民法院主持下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新浪公司必须连续三个月,在被告的网站娱乐频道首页「娱乐要闻」栏目的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启事,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,新浪公司亦 删除有关报道。